宁夏《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标号为DB 64/T 1684-2020,英文名为:Technical standard for smart construction site,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主管,于2020-02-28发布,2020-05-28 开始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国、李飞、安少荣、唐功元、杨安民、陈晓红、刘峻宏、郭一锋、侯培文任广林、盛志浓、吴学河、张鹏、张晓、强忠财、刘文君、蒋喆、苏丽娟、崔永锋、黄金彪、康俊恺、马瑞洁、余庆超、麦佳鹏、王松山、路明、郭峰、贾峰、杨姿、张斌、柴宏、夏振华、晁熠、何玉矛.王国兵、陈立、梁宁、何维宾、周丽娟、陈天志。
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宁夏地区智慧工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基本规定、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环境监测管理、施工升降机监控管理、塔式起重机监控管理、企业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管理、智慧工地质量检验和验收、设备运行与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GJ/T 43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智慧工地smart construction site
运用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管理的施工现场。
3.2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 intelligent site management system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BIM等技术手段,对工地现场人员、设备、物资、环境等要素全面采集、监测、管理,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协同运作、分级管控,并与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接;主要包括感知层、平台层、应用层。
3.3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integrat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对接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各模块,具有对施工现场各要素进行远程监测、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的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
3.4智能化技术 intelligent technology
将计算机技术、精密传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定位技术、无线网络传输技术等综合应用于施工技术与生产设备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智能化水平的一种技术。
3.5占地面积 area covered
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到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占地面积之和。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2G/3G/4G/5G:第2、3、4、5代移动通信技术
APP:计算机应用程序,现多指移动终端应用程序CMOS:中文学名为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可制成数码摄影图像传感器H.264/MJPEG/JPEG:数宁视频压缩格式,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PM2.5、PM10: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PM2.5、PM10的颗粒物Wi-Fi:一种无线局域网技术,是一种短距离,高速率的无线通信技术ZigBee:一种低功耗无线局域网协议,是一种短距离、低功耗的无线通信技术
5基本规定
5.1一般规定
5.1.1智慧工地建设应编制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工程合同工期、工程造价a)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
b)工程要点:主要介绍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主要技术特点、施工组织特点、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垂直运输设备安拆时段及数量、现场平面布置特点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c)智慧工地管理实施范围: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环境监测管理、施工升降机监控管理、塔式起重机监控管理、APP智能化移动端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实施流程:绘制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架构图、智慧工地监控设施设备分布图和配置清单;确
d)定软硬件配置数量与参数、安装实施时间、数据管理内容与标准等;
e)验收程序和要求;
f)运行维护程序和要求,满足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接入要求。
5.1.2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控设备与数据管理人员,负责配合设备厂家熟悉设备性能、使用说明、人员信息识别及录入,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等工作。
5.1.3 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相关人员应掌握智慧工地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监控设备必须录入操作人员识别信息。
5.1.4所有设备端口数据应满足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收集、传输及接口协议的要求。
5.1.5 智慧工地策划宜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智能化等新技术。实施方案应突出重点,做到适用、可行。
5.1.6本标准包含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环境监测管理、施工升降机监控管理、塔式起重机监控管理、企业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管理6个分部。5.1.7 智慧工地建设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专业分承包单位应该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智慧工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1.7 智慧工地建设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专业分承包单位应该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智慧工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2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
5.2.1 基本组成
5.2.1.1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应由应用层、平台层和感知层组成,如图1所示。
图1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架构
5.2.1.2 应用层由工程基本信息、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施工升降机监控、塔式起重机监控等模块构成,向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从业人员、政府监管部门等用户提供应用服务。应用层应提供 PC 端和移动端两种展现手段,满足用户接入需求。5.2.1.3平台层应利用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的相关功能完成,企业可自建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平台层应具有协同管理、互联网协作、移动互联、物联网接入等功能,对感知层收集的信息数据进行过滤、接收、处理和存储,为应用层提供具体应用支撑。
5.2.1.4 感知层应由信息收集的各类软硬件设备构成,应具有身份识别、图像采集、声音采集、空气环境监测、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移动终端采集和信息识别、控制、显示等功能。
5.2.2总体要求
5.2.2.1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相关硬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信息安全。
5.2.2.2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运行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并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分权分域管理。
5.2.2.3 智慧工地现场管理体系基础建设要求应分为基本项与可选项,应满足基本项。
5.3 智慧工地基础建设
5.3.1 智慧工地基础建设应包括:信息采集设备、网络基础设施、技术平台、视频监控室、控制机房、信息应用终端。
5.3.2智慧工地基本项与可选项见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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